电梯以及件CE认证流程:
1.向欧盟公告电梯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2.技术文档审核(电梯设计计算书,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产品规格,电梯设计和制造图纸,电梯件清单等 );
3.按电梯指令和相关协调标准进行现场测试和检验;
4.出具EC型式试验报告及不符合项报告;
5.不符合项整改的复检及关闭;
6.产品通过认证并签发EC型式试验证书,粘贴CE标志。
整梯和件范围:
整梯包括乘客电梯,客货电梯和液压电梯。
件:
1. Devices for locking landing doors
层门门锁装置
2. Devices to prevent the car from falling or uncontrolled movements(e.g. safety gear , ACOP & UCMP ect.)
防止电梯坠落或意外移动装置(如:安全钳,上**制动器,UCMP等)
3. Overspeed limitation devices
限速装置
4. Energy-accumulating or Energy-dissipating buffers
蓄能/耗能型缓冲器
5. Safety devices fitted to jacks of hydraulic power circuits where these are used as devices to prevent falls
液压系统中防止掉落的安全装置(如破裂阀)
6. Electric safety devices in the form of safety circuits containing electronic components
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以上电梯件如需单独出口或装配在整梯中出口欧盟,需申请欧盟CE认证证书。
电梯产品出口欧盟国家需要办理电梯CE认证。我国是电梯制造大国也是出口大国,每年都有大量的电梯产品出口到欧洲、美国、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地区。电梯产品作为特种设备之一,不仅在国内销售需要办理相关的电梯产品认证,出口国外也是需要提供必需的认证文件的。
在欧盟,所有的电梯及件必须在贴有CE标识且附有EU符合声明的条件下才能被投放市场,CE标识只有在严格遵照欧盟电梯指令的检验要求、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一致性评估及CE认证后方可使用,一致性评估的过程涵盖了电梯整机及其件。电梯CE认证是CE认证的一种,无论是欧盟内部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的电梯产品,想要在欧盟市场内流通,都必须进行电梯CE认证,是制造商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2014年,欧盟发布了电梯新指令2014/33/EU,将逐步取代老指令95/16/EC,并于2016年开始实施,同时,新的电梯协调标准EN81-20/50也将实施,取代原有EN81-1/2。